新聞回顧

地價稅延至十二月二日截止 – 1753期

地價稅繳款期限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但適逢星期六不上班,繳納期限順延至十二月二日,當日仍可使用自動櫃員機或網際網路繳稅。 十二月三日起,不論假日或非假日,每逾二天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最高加徵百分之十五。逾期繳納者,只能拿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不能再使用二十四小時全日無休的自動櫃員機或網際網路繳稅。 如果還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撥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236969或利用電話、傳真、網際網路或書面方式,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分處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