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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交通新亮點 『滑』進校園生活

記者 王祐晶、曾婕瑄、高于晴/採訪報導

環保意識抬頭,綠能交通工具推陳出新,電動滑板車逐漸成為另類的新型交通工具。在台灣,路上陸續出現滑板車的身影,更有不少大專院校引進滑板車作為校園內的代步工具。然而,共享載具儘管在經濟、環保層面擁有優勢,在推廣的同時,卻也遭遇相關法規未臻明確的問題,其定位為何、是否納管、如何管理即成為大眾討論的焦點。 

共享電動滑板車租借站。攝影/王祐晶

滑板代步 環保便利

中興大學駐警隊許晉維表示,為因應環保趨勢,並解決校內過多廢棄腳踏車與車位不足的問題,該校引進輕盈且機動性高的共享滑板車。他提到,滑板車申請方式容易,能透過App掃碼,進行第三方支付,在短程移動的條件下,可以自由在校園內穿梭,為師生帶來更多元的交通選擇及便利性,也成為推動循環經濟的校園典範之一。   

東海大學學生會會長羅啟源則指出,該校今(2023)年設立滑板車租借站後,成功縮短校區穿梭的時間,解決學生在校內趕課,卻沒有交通工具的情況。他也分享,除了趕課,在乏味的上課時光中悠閒地騎乘滑板車,不失為學生們的校園生活增添些許樂趣。  

增設站點規劃專用道 

許晉維表示,滑板車進駐後,分攤了校園腳踏車的使用量,曾經在校內常見的廢棄腳踏車大幅減少,腳踏車和汽機車車位不足問題也得到舒緩。  

然而,滑板車的設立雖然帶給師生校園內往返的方便性,卻也造成不少使用爭議。羅啟源解釋,滑板車進駐校園不久,便有幾起使用者互撞或自摔事件。雖然學校有建議攜帶安全帽,但其並非硬性規定,故成效不大。因此,許多學生期待更換滑板車的車型,並規劃專用道。  

中興大學目前設有11個租借站,共有70台滑板車供使用,許晉維指出,圖書館或學生餐廳等人群聚集處,滑板車數量經常不足,因此未來將加設新點讓租借更加流暢;此外,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廠商會定期至學校檢查、汰換,維持滑板車品質。 

學生可用手機APP租借共享電動滑板車。攝影/王祐晶

追蹤裝置 防止侵占 

共享的載具在國內相當普及,公共自行車營運經理馬志成提到,雖然共享交通工具皆設有網路系統持續追蹤動向,仍難避免有心人士惡意不歸還或侵佔。 

馬志成分享,曾遇使用者租借自行車後,將其丟在其他縣市,最終由該公司以GPS定位,才成功收回並向用戶收款。富達法律事務所律師李育昇亦提及,不少共享機車使用者惡意帶走安全帽,而帽上並未安裝任何追蹤儀器,業者難尋索賠對象,因此,如何解決不當使用公共財所帶來的侵占,成為一大難題。   

除侵佔問題,馬志成還提醒,由於器材是透過網路管理,偶爾會系統當機,但通常能快速解決,使用者無需過於擔心。他也說明,共享載具行駛期間,若發生車禍或載具故障時,公司也將視情況賠償或協商索賠,會將使用者的損失降到最低。   

此外,校內使用共享滑板車管理及租借,目前由校方規範,許晉維解釋,滑板車除提供校內人士使用,亦開放給校外人士租借,但使用範圍僅限校內。他補充,滑板車設有電子圍籬,一旦行駛出校園便會即刻斷電,能減少意外發生,並避免有心人士侵佔。

學生騎乘滑板車穿梭校園。攝影/王祐晶

定期檢測維修 電子系統管理 

有關共享交通工具四檢測、維修等安全性問題,馬至成表示,他們每個月都會提交檢測報告給各縣市政府,並且達到規定的妥善率90%以上,也就是車輛使用時的穩定程度須達九成,妥善率越高,表示車輛壞的機率越小。 他亦說明,在剩下的10%中,大部分為車輛內建網路訊號品質問題,進而導致車輛無法ˉ順利歸還,偶爾才會出現爆胎或煞車異常這類硬體設備故障的情形。不過,透過定期檢測和進廠保養,能有效降低車輛故障率,預防問題發生,讓民眾能安心使用新興共享交通工具。

校園內可見師生騎乘共享電動滑板車。攝影/王祐晶

除硬體設備的安全問題外,還可能有人為損壞,或車禍導致車輛毀損的情形。馬志成表示,遇到相關意外時,民眾可以先錄影記錄,方便後續公司檢測車況,並釐清責任歸屬。

然而,針對電動自行車、滑板車不須掛牌的疑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範,自行車、滑板車在法律上定義為慢車,各地方政府皆歸類屬低度管理的交通工具。

交通部運輸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指出,由於共享慢車多被做為路途最後一哩路的代步工具,目前造成的交通糾紛不多。他亦補充,是否掛上牌照,取決於管理上的必要程度。馬志成則表示,每台自行車都有車輛編號,透過其編號,以及內建的GPS、電子圍籬等系統,已能妥善追蹤車輛位置、監測車況,因此不需藉由掛牌管理。

東海大學校園內的共享電動滑板車租借站。攝影/王祐晶

規範尚未明確 易生執法爭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範,慢車駕駛人若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李育昇說明,中央機關將各區域的慢車規範授權給地方政府,但各地方政府目前尚未訂出明確準則,故常有腳踏車與滑板車行駛於騎樓,影響行人的路權。

學生操作租借共享滑板車APP。攝影/王祐晶

然而,滑板車的時速較汽機車慢,若駛於道路,將影響車輛流通。李育昇補充,滑板車比人快、比車慢,面臨「該上路也不是、不上路也不是」的尷尬處境。因此,中央政府才將規範權交給地方,由最了解該地交通情形的單位評估。

此外,許多人在飯局小酌後,會因無法行駛汽機車,選擇騎乘腳踏車返家。李育昇提醒,雖電動滑板車及腳踏車未掛牌照,但皆是靠動力行駛的交通工具,故若遇到交通事故,仍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處以酒駕。

銀髮族騎乘的四輪電動代步車同樣不須駕照、可電動發力,即使原理與電動滑板車類似,其規範卻和慢車有異。李育昇說明,因四輪電動代步車被認定為醫療輔助器具,連人帶車皆以「行人」定義,不受慢車規範約束,因此 不能行駛於車道。

馬路如虎口,滑板車及電動腳踏車的速度快於行人,李育昇建議,地方政府應盡快對慢車能行駛的道路做出規範,以免在模糊不清的法律地帶下,影響彼此的用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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