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洋過海求生計 外籍漁工權益何在

記者 方欣晴、吳佳芳、洪子涵/採訪報導

「出海工作的第二年,我的家人們都以為我過世了。」來台超過十年的菲律賓籍漁工Marcial,回憶起那段在船上無法對外聯繫的日子,至今仍難以忘懷。

隨著台灣高齡化,加上年輕人從事3K產業(骯髒、危險、辛苦)意願降低,使得漁業長期面臨缺工問題,外籍移工成彌補人力不足的止血帶。

據農業部漁業署統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台灣前三大遠洋外籍漁工為印尼、菲律賓及越南。資料來源/農業部漁業署、製表/洪子涵

根據農業部漁業署統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國遠洋與近海漁船外籍船員總數,依就業服務法僱用的外籍船員有9232人,境外僱用船員則有1萬9725人,合計2萬8957人。其中,印尼籍漁工為最大宗,共2萬690人;菲律賓籍位居第二,為5372人;第三,則是越南籍,有1517人。這群外籍漁工成為支撐台灣漁業的螺絲釘,然而,他們在船上的權益卻未受重視,尤其是「通訊權」問題。

遠洋漁船資訊孤島 外籍漁工求助無門

2012年,18歲的Marcial毅然決然離開菲律賓,來到高雄成為一名遠洋漁工,而他最永生難忘的記憶,是第二年出海前往南非的經歷,在漁船上工作的這兩年,Marcial 完全無法與外界交流,甚至連向家人報平安都是一種奢望。當他上岸重新連上Wi-Fi時,家人才驚覺原來兒子並未過世,在這段彷彿人間蒸發的日子裡,他失去與親人的連繫。

菲律賓籍漁工Marcial在出海至南非工作的兩年與家人失去聯繫。攝影/洪子涵

然而,這段悲慘的經歷並非Marcial獨自承受,他無奈地透露,一位同鄉的遠洋漁工朋友因無法與家人聯繫,直到靠岸後才得知哥哥過世的噩耗。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長期關注漁工問題,2013年,她創立全台第一個專為外籍漁工設立的工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2015年,她揭露印尼漁工 Supriyanto遭虐致死的真相,引發社會對漁工處境的廣泛關注。2017年,李麗華因長期關懷與付出,獲美國在台協會(AIT)推薦,榮獲美國國務院頒發的「打擊人口販運英雄獎」。針對漁工通訊權,她批評政府態度消極。李麗華指出,農業部漁業署研訂的《遠洋漁船經營者提供船員海上通訊設施使用指引》中,僅「鼓勵」雇主配備無線衛星通訊之無線網路Wi-Fi設施,而非強制規定。

許多遠洋漁工長期處於資訊孤島,尤其在遭受雇主虐待時無法及時求助,生病時更無法得到救助,導致基本人權嚴重受損。李麗華透露,工會曾接獲案例,有漁工因向雇主提出Wi-Fi需求,靠岸後立即遭遣返回國,且無獲得任何正當解釋或補償。

台灣人權促進會研究員施逸翔坦言,Wi-Fi設備的安裝成本其實並不高,相當於一名漁工一年的薪資,約新台幣21萬7876元。加上漁業署亦提供「通訊設備使用補助」,首次安裝Wi-Fi可獲30萬元補助,每月通訊費另補貼8000元。

業者管理問題多 難強制裝Wi-Fi設備

談及業者遲遲不安裝Wi-Fi設備原因,施逸翔指出,問題不在於成本,而是業者擔憂,當漁工擁有更完善的通訊權利後,可能將透過網路曝光船上的勞動權益問題,並與外界聯繫尋求幫助,甚至是打破「以上對下」的階級制度。

漁業署透過書面回應,台灣遠洋漁業過去有兩個主要通訊管道,分別為無線電與衛星電話,但2000年後,部分漁船開始使用國際海事衛星,此系統屬於高軌衛星,存在訊號延遲、頻寬低、易受氣候影響,以及設備昂貴,需花費30至60萬元的開銷,每個月通訊費更需5至6萬元的支出;而低軌衛星,如Starlink、OneWeb等,雖然系統延遲低、頻寬大、成本低,但國內目前尚未合法引進。

針對政府為何不強制要求遠洋漁業雇主安裝Wi-Fi,漁業署表示,Wi-Fi並非唯一通訊方式,依「船舶設備規則」規範,遠洋漁船通常已具備衛星電話。此外,業者有管理疑慮,如本國籍幹部與外籍漁工存在語言障礙,雙方容易產生隔閡與代溝。另外,漁工在海上得知家庭突發事件,如親人過世但無法返港,可能會出現焦慮或不理性行為,這些因素都讓業者對安裝Wi-Fi持保留態度。

漁工住宿困境難解 五億會館淪蚊子館?

外籍漁工長年承受高工時與高強度勞動,生活環境也極為惡劣。即便靠岸,漁工仍無適當住宿場所,只能繼續留在船上,甚至颱風來襲也無法離船。

漁船住宿空間狹小,漁工被迫十幾個人擠在一起睡。照片提供/李麗華

台灣人權促進會研究員施逸翔指出,台灣法律規定遠洋漁業船隻最長可連續航行十個月才需靠岸,遠高於國際標範的三個月。施逸翔表示,長時間航行,漁工多數面臨食物補給不足,只能以罐頭簡單果腹加上船上空間狹窄、潮濕、不通風,不僅缺乏隱私,也對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影響。有漁工年紀輕輕便因過度勞累導致中風,還有不少人長期營養不良,罹患慢性病。

施逸翔補充,以台灣遠洋漁業類別來說,延繩釣漁船規模較小、管理鬆散,最常發生強迫勞動。延繩釣漁船床位極窄,十幾人擠在一室,還曾有船長以「床太寬會滾來滾去」為由,解釋其惡劣環境。

為改善漁工住宿問題,農業部漁業署於2024年,在高雄市前鎮漁港斥資近五億元興建「船員會館」。然而,會館招商三次無人問津,委由高雄區漁會管理,仍未開放移工入住,被民代質疑淪為蚊子館。

漁業署斥資近五億元打造前鎮漁港船員會館,開幕近一年仍未開放住宿。 攝影/洪子涵

前鎮船員會館共四層樓,一樓為餐飲共食區;二樓設有沙發區、淋浴間、遊戲區及宗教祈禱室供漁工休憩,須登記姓名才可進入。二樓亦提供洗衣設備,但每次收費70元,遠高於一般自助洗衣店;而會館三、四樓為旅館區,預計開放漁工及一般民眾付費入住,不過因沒有廠商願意接手,目前尚未營運,會館僅開放一、二樓,且開放時間僅至晚間十點。

施逸翔指出,即便會館之後營運但床位有限,根本無法容納所有漁工;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麗華則批評,政府帶外賓參觀會館,還在館內設立價格高昂的海鮮餐廳,外籍漁工根本消費不起。

他表示,政府投入巨資興建會館,雖提供漁工盥洗與娛樂空間,卻未能真正回應其需求,反成為漁業署的「大外宣」。不僅未解決外籍漁工的住宿困境,更凸顯出台灣在外籍移工人權保障上的不足。

漁業署推漁船監視器 遭疑成雇主監控工具

農業部漁業署為了保障漁工安全,推動在漁船安裝監視器(CCTV),於2022年8月推出《漁船裝設監視影像攝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要點》,希望透過補助方案提高漁船經營者安裝監視器的意願,更期望在2025年6月前全面完成安裝作業。然而,此舉卻引發勞工團體與人權組織質疑,認為監視器對於漁工通訊權以及人身安全並無太大的幫助。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指出,監視器的安裝變相成為監視外籍漁工勞動狀況,無法真正達到「保障漁工安全」的目的,並且存在許多弊端。她說明,一般監視器在夜晚攝錄的畫質不足,可能導致畫面模糊,影響取證效果,如需要擷取畫面,未必可以清晰判斷畫面內容。其次,監視器的掌控權在雇主手上,即使雇主在船上對漁工施暴或不公對待,雇主仍可在作案前關閉監視器,或事後刪除畫面,銷毀作案證據。

監視器原是為監控漁獲,避免非法捕撈。攝影/方欣晴

台灣人權促進會研究員施逸翔表示,漁船監視器原本的用途是用來監控漁獲,防止船員涉及非法捕撈,如捕撈保育類生物。後來,漁業署將其作為防範船上強迫勞動的工具,但此舉並未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導致漏洞百出。

對此,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林君諭表明,監視器對於外籍漁工的人權保障有限,若要讓其真正發揮作用,必須設置公正的監管機制,否則恐怕會淪為單向監視的工具,對於提升漁工的人權保障並沒有太大幫助。

漁業署書面回應,據《遠洋漁業條例》第10條第2項訂定《遠洋漁船船舶攝錄影系統裝設及管理辦法》,規範船長應維持攝錄影系統正常運作。經營者須保存錄影紀錄至少三年,相關紀錄可作為船上發生爭議時的佐證。漁業署在勞動權益檢查時,也將攝錄影系統納入查核項目,確保設備安裝及運作正常,保障船員與雇主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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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行事風格 決定外籍漁工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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