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社福

提升社宅品質 居住永續發展

記者 郭恩嘉、陳又禎、范家寧/採訪報導

近年來,為了保障青年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政府強力推廣「社會住宅」計畫。在提升社會住宅的興建品質、去除民眾刻板印象的同時,實行混居的社會住宅仍存在許多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社會住宅公共建設。攝影/陳又禎

供不應求 保障弱勢

根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8月,全國住宅總量達到912萬3305戶,台灣社會住宅存量比率為0.25%,遠低於其他國家。內政部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先進國家的社會住宅存量5%為低標,而我國正處於起步階段,暫時以2.5%,20萬戶為階段性目標。 

根據住宅法規定,應提供至少40%的社會住宅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之需求者,家庭年所得低於50%者皆可以申請,住宅法第四條規定「40%弱勢入住比例保障」。不過依衛福部2016年推估的弱勢社宅需求量高達27萬戶,遠高於現行的20萬戶計畫,而目標戶數中依法僅保留三成(6萬戶)給弱勢族群。  

總統蔡英文提出「八年二十萬戶」的安心住宅計畫,然而,社會住宅興建的進度卻遠不及台灣房價上漲的速度,根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統計資料顯示,社會住宅中籤率低,每年抽籤的人數越來越多,導致社宅一房難求。 

一般來說,社會住宅強調「混居」,也就是社會住宅中同時存在弱勢族群以及經濟能力較高的住戶,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書面說明,早期興辦社會住宅時,在地居民常因刻板印象而反對,因此透過弱勢戶與一般戶混合居住的方式,避免標籤化。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林左裕表示,雖然政府為使社會住宅的品質更加完善而加大坪數、提升內部建設,但增建如露台等的非必要設施,這也意味著民眾需要支付更多的租金來補足興建非必要設施的成本。   

租金提升,弱勢族群經常出現租不起或是拖欠租金的情況,因此政府特別增設弱勢保障比例,提供價格較低價的房租,其餘名額則給經濟能力相對較高的住戶,造成無法保障真正弱勢的族群使用社會住宅的問題。 

住者適其屋 量與質並重

吳欣修指出,在「住者適其屋」的原則下,政府推動多元住宅政策,滿足國民租屋、購屋、修繕房屋等三大類居住需求為目標,對無力購置住宅之家庭,提供租金補貼、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以協助租屋。

永續發展理念盛行,第二階段中央興辦社會住宅案件須至少取得兩項建築標章,並加入循環理念,推動永續住宅,有民眾擔心會不會因此增加興建成本,而提高租金,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書面回應,社會住宅取得建築標章對於整體建築成本上漲影響甚微;吳欣修也指出,社會住宅的推動不只是追求「量」的增加,同時必須兼顧「質」的提升,社會住宅租金是考量承租人能力而訂定,不會受營建成本高低影響。 

土木技師林靜如表示,在這個追求綠能、環境保護的世代,無論是工地空氣污染、水污染還是土壤污染都會成為營建成本。政府在2021年10月重新修訂空污相關法規有提及:工地灑水設備、洗車設備需符合規範,營建材料選用也須符合永續循環相關標章規定,種種因素皆會影響到營建成本。近年受疫情影響,經歷全國三級警戒、外籍移工引進限制導致缺工,造成工程延宕增加成本開銷。 

社會住宅住商混合。攝影/陳又禎

正義堪憂 租金水漲船高

根據內政部統計2022年第二季台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9.62%,較上季提升1.27%,已超出國際上認為30%左右住宅開支為「可合理負擔」的標準,這也意味著為了好的住宅環境,台灣民眾必須省去教育、文化、娛樂等其餘的開支。 

1970年代,土地漲價而伴隨房價飆漲,政府為保障民眾居住權益開始興建「國宅」,用低於市場的價格售出。依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資料顯示,中籤者低價買入並轉賣國宅賺取價差利潤,造成「國宅樂透」的扭曲現象,因此在2000年停止興建。2014年台灣開始興建「社會、公共住宅」,房屋及土地皆歸屬於政府單位,轉型「只租不賣」的方案。

近年,許多人因無法購置價格高昂的房屋而只能以租房為主,然而,社會住宅的租金隨著房型不同、坪數增加而攀升,卻出現了「真正需要的人租不起」的亂象。 

若單靠民眾支付高昂的租金來平衡建設成本,勢必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林左裕也呼籲政府,除了應增加減稅補貼,開放民營機構興建社會住宅之外,有限度的開放容積獎勵也可以刺激建商增建戶數,並增添商業設施。如在一樓開放餐飲、便利商店等等,大幅提升民間參與社會住宅開發意願。 

青年公共住宅外觀。攝影/陳又禎、郭恩嘉

消除負面標籤 打造完美家園 

近幾年台灣社會住宅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市長柯文哲於2020年曾針對明倫社宅公開回應,當初規劃大坪數戶,是希望明倫社宅不要只有窮人入住,以免被貼上貧民窟的標籤,加深了外界對社會住宅的有色眼光。

明倫社會住宅外觀。攝影/陳又禎

開發社會住宅初期產生「鄰避效應」,以往社宅興建品質較低,且住戶大多為弱勢族群且缺乏妥善管理,而產生人們的嫌惡情節。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黃麗玲認為,隨著台灣社會住宅興建品質提升,社會住宅的問題已經逐漸改善。 

社會住宅居民共同認養菜園。攝影/陳又禎

黃麗玲指出,改善鄰避效應的方法,須從人權教育來改變民眾的意識,例如居住權以及弱勢者的相關權利,像是單親、貧窮家庭、身障者等等。透過人權教育的普及,讓社會大眾更理解居住權的意義,守護弱勢族群的居住正義。  

社會住宅的興建已長達十多年,隨著品質的提升,許多社會住宅內均設有如健身房、托嬰中心等公共設施,提升整體居住品質外,林左裕表示,必須回歸到財務問題,提高社會住宅的自償性,達到財務永續,避免因為預算不足導致興建品質下降,打造良好的永續居住環境。 

「社會住宅該給誰住?」此問題已經存在台灣社會許久,政府保障每位人民的居住權,提供弱勢族群一個安身立命的環境是社會住宅的核心目標,且在社會住宅數量成長的同時,也該兼顧軟硬體設施的品質,才能真正實現居住正義。 

興建中的社會住宅。攝影/陳又禎

延伸閱讀:

疫情下美麗風景 待用餐溫暖弱勢者的胃

公車座位手機預約 新創意施行難度高

眼動科技教學 重症童學習自我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