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為求流量不顧受害者 媒體霸凌成常態?

記者 何俐慧、李昱瑭、陳雨妮 /採訪報導
媒體報導外流新聞致使二次傷害。圖片來源/Unsplash

現今智慧型手機發展迅速,許多伴侶透過手機紀錄甜蜜的點點滴滴,甚至拍攝性行為過程來增加彼此生活的情趣,但也增加私密照片及影像遭到外流的風險。在許多外流社團、色情網站都可以搜尋到相關的內容,其中不乏明星藝人的私密影像,而這些影像透過媒體的報導,也對於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私密影像遭有心人士外流到相關社團、成人網站,對當事人是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陰影。製圖/何俐慧

數位女力聯盟(WIDI)是針對數位上所衍生的各種性別暴力問題所成立的組織,行政院將數位性別暴力分成十項,其中包含網路跟蹤、網路性騷擾、性勒索等。數位女力聯盟又將其細分成五大類別、21種子分類,雖然私密影像的外流只是其中的小小一環,但對於當事人的殺傷力卻相當嚴重。

行政院將數位性別暴力分成十項,其中包含網路跟蹤、網路性騷擾、性勒索等。製圖/吳宜庭

 

四法聯防草案公佈 專法保護更加完善

目前行政院公布「性私密影像犯罪四法聯防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以及兒少性剝削條例都有同時進行部分條文的修正。數位女力聯盟發言人張凱強表示,專法可以完善規定主管機關及其負責項目,並明確訂定何謂性影像和散布的完整罰則,對於被害人更有配套措施,同時能在影像尚未散佈之前,由法院命令將其刪除,也能要求網路業者將已外流的影像下架。

數位女力聯盟秘書長張凱強認為,制定專法才能有效的保護被害者。照片提供/數位女力聯盟(WIDI)

目前行政院的做法是,將散播外流片者之責任歸屬於不同的法律,沒有主要單位進行規範,各單位「踢皮球」現象容易發生,造成第一線執法單位在處理相關問題時無所適從,被害人的權益也將再次受損。

數位性別暴力新聞侵犯隱私?切入角度為關鍵

「我們完全不贊成媒體能夠過度報導去揭露被害人個資的內容。」張凱強在四法聯防中提出,媒體不能任意報導被害人足以被辨認出的相關資訊。媒體報導也加速事件的發酵,加上許多媒體時常為了流量,甚至將受害人的資訊公諸於眾。

而輔仁大學新聞系教授黃康妮認為,媒體可在不違反色情裸露原則、不挑起性暗示、不侵害隱私權的情況下進行報導,這類型的報導也具有公共利益。拍攝私密片恐嚇受害者並將其外流可能是新的犯罪手法,同時也可以提醒社會大眾在與人交往及進行親密關係時還是要保護自己。

尊重不同性自主表達方式 旁觀者堅守「四不原則」

身為旁觀者,張凱強也提出「四『不』原則,包括「不要譴責、不要點閱、不要下載、不要分享」。譴責被害人只是擴大對當事人的傷害,並不是每個遭到外流私密片的受害者都能像藝人熊熊一樣,私密影像遭到有心人士散布,還能夠有足夠堅強的心智來面對,甚至將自己的親身經歷成為舞台上表演的一部分,在喜劇表演上大開自己的玩笑。

面對私密影片,旁觀者應堅守四不原則,減少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製圖/李昱瑭

已故美國知名作家Maya Angelou曾說過:「你無法控制所有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但你可以控制不要被它們拉下。」當私密片遭到外流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將對話紀錄完整保留,請值得信賴的親友陪同報案,並尋求相關團體的協助。

在拍攝相關私密影像時,保持「露點不露臉,露臉不露點」的原則,並觀察自己的伴侶是否為不理性、具有報復心態的恐怖情人,必要時也可以簽署分手協議,以保護自己,將可能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

不論男女都有穿衣選擇的自由,倘若發生性侵害的悲劇,也不該責備受害者的穿衣風格。同樣地,拍攝私密影像是每個人性自主意願的表達自由,就算被有心人士外流,也不應遭到任何人嘲諷。

張凱強表示,大眾應該反思該如何加強對加害者的懲罰力道,嚇阻這類型的犯罪行為再次發生。不論在何種犯罪行爲下,該受公眾評論的永遠不是受害者,而是加害者。

媒體助長網路霸凌 惡毒言論傷害受害者

​​外流新聞頻傳,從熊熊、ØZI到謝忻私密影像遭惡意散布,還有過去陳冠希豔照門等相關事件,媒體為「流量」所報導的外流新聞,在大肆渲染推播後,搭配腥羶色的標題增加點閱率,對當事人都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

數位傳播科技如同雙面刃,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產生了更多和數位性別暴力相關的犯罪問題。從2008年的陳冠希裸照事件、2012年的李宗瑞豔照門事件,再到2020年熊熊性愛影片流出,媒體隨著網路的發展變得越來越嗜血,甚至有某媒體為了吸引更多人點閱來賺取廣告利益,在擁有幾十萬粉絲的專頁發出外流新聞,並於留言區直接標註受害者的帳號,造成受害者更大的傷害。

媒體利用吸睛標題來報導名人外流相關新聞,增加點閱的同時,也讓當事人的傷害持續擴大。製圖/陳雨妮

「這是媒體藉著對數位性暴力或性騷擾事件報導再一次的複製暴力與噤聲。」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陳慧蓉提出,在2014年好萊塢女星私密照被駭時,外媒皆以被害女星的洋裝照或是公開的禮服照作為報導影像。然而近日謝忻的外流照片,在台媒的報導中,卻充滿了外流影像的馬賽克圖以及對影像繪聲繪影的形容,加上民眾在新聞下方不友善的評論,對當事人無疑是嚴重傷害,也是一場網路霸凌。

閱聽眾在新聞下方不友善的回應,對當事人的傷害防不勝防,也是媒體作為開端的網路霸凌。製圖/李昱瑭

民眾李小姐受訪時表示,實在無法認同媒體報導此類新聞,認為外流新聞不僅沒有報導意義也會對受害者造成傷害。但民眾楊先生也坦言,對於此類新聞會抱有好奇心,即使知道媒體不會在新聞內容裡附上影片,還是會忍不住點進去了解外流發生的原因以及明星的個人背景。

媒體打著娛樂新聞的名號,對藝人的隱私無限上綱。透過報導,讓更多民眾知情,招來更大的仇恨值,並引起民眾撻罰,助長了所謂的網路霸凌。雖說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是可受公評的,但當公眾人物成為受害者時,媒體真的有需要為了點閱而讓他們成為嘲諷、霸凌的對象嗎?

流量與新聞倫理取平衡 閱聽眾也應反思

進入新媒體時代,媒體為賺取廣告收益,將流量、點擊率視為首要目標,當有新聞事件發生時,越快發稿的媒體越能搶到流量,用聳動的標題吸引閱聽眾的目光。在點閱率和流量的壓力下,媒體該如何堅守新聞倫理道德,抑或是在兩者間做出平衡呢?

在拼發稿速度的同時,新聞的品質便難以顧及,缺乏求證的報導比比皆是。黃康妮指出,從效益主義來看,媒體快速的產出新聞,確實具有商業價值,也符合短期效益,然而時間一長,犧牲的則是沒有真相的新聞、是沒有價值的報導、是閱聽眾的信賴。媒體失去了原本追求最大公共利益和監督政府的責任,只剩下娛樂的功能,長遠而言,不論是對各類型的媒體或是社會,都是一種巨大的損失。

媒體講求速度而忽略了品質,造成閱聽眾的不信任。照片來源/pexels

黃康妮也表示,現今的媒體生態,閱聽眾也需要負一部分的責任。民眾楊先生說,當自己看到聳動標題的新聞時,儘管已經知道內容十分空洞且無聊,還是會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點進去。當閱聽眾將點閱率奉獻給有內容、兼具新聞價值、報導真相,並追求公共利益的媒體時,依照市場的供需法則,那些空有標題、失去新聞價值的報導便會漸漸式微。

媒體生態的改變,需要閱聽人一起努力,新聞媒體將世界上發生具有新聞價值的內容,如實呈現給觀眾,閱聽人將流量獻給堅守倫理的報導,而非挖掘明星私生活,「腥羶色」為取向的報導,還給社會一個友善、健康的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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