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警方與媒體互利共生 各取所需

記者 李柏翰、王宥家/採訪報導

警察機關與媒體長久以來維持著互利共生的方式,警方提供案件資訊給媒體報導,藉以提高民眾對於他們執法的肯定,媒體則透過社會新聞獲取高收視率或點閲率,然而,兩者在實務上仍有著錯綜複雜且相互衝突之關係,在這樣的合作模式下,警方和媒體究竟有著什麼樣的互動模式呢?

為民除暴是警察的職責,與媒體相互合作維護社會的治安。攝影/王宥家

相互合作 警方與媒體各司其

資深媒體人,同時也是犯罪學博士田炎欣表示,警察機關職責在於犯罪預防和偵查,以及維持社會治安;媒體的責任是透過報導治安事件和犯罪偵查,提供閱聽人知的權利。

警方具有公權力,媒體具有公信力,兩者扮演各自角色,在整個社會新聞的報導生態中相互合作,警方藉由媒體的宣導,來進行犯罪的預防,共同維護社會的治安,然而,表面上看似良好的合作,私底下卻隱藏著難以解開的矛盾與衝突。

資深媒體人田炎欣表示,閱聽人可以透過治安的報導了解社會狀況。攝影/李柏翰

從合作到對立 互動關係隨時轉變

田炎欣進一步補充,媒體和警方之間,不一定永遠維持合作關係,隨時有可能會產生對立的情況。當警方尚未偵破犯罪案件時,通常都不願公開太多資訊,避免影響偵查進度。

倘若媒體在警方尚未掌握確切證據或罪刑的情況下,不斷的去報導案件,容易會引發社會恐慌。證人或是證物的曝光,更可能讓疑犯有所準備,尤其是關乎民眾生命安全的案件,像是綁票案,對人質的安全反而會造成莫大的危害。

因此,關乎案情的嚴重程度和偵辦進度,警方可能會刻意隱藏案件資訊,但媒體站在讓社會大眾知情的立場,以及避免警方吃案或有隱匿不報的情形,會選擇持續調查,進而形成和警方對立的情況,如何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前提下,滿足媒體記者新聞自由的主張,則成為警方思考的課題。

警方與媒體相輔相陳 供需互補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劉惠卿表示,根據過往實際跑社會線的經驗,媒體透過警方獲取案件畫面和資訊,有時甚至能夠提供個人訪問和現場環境音,對於媒體來說,等於變相省下人力、物力和時間,以最省力的方式維持新聞量。

警方則利用媒體在社會中的影響力,除了提高大眾對警方的認可,也能協助警方破案和發揮社會教育功能。劉惠卿表示,過往就曾經發生實例,警方利用媒體放出假消息,誘導罪犯進入警方布局。資深媒體人田炎欣也表示,現今媒體除了報導案件外,也多會在報導中加入社會教育元素,教導民眾在面對犯罪時,要如何尋求幫助和自我保護。

透過媒體與警方的合作除了能增加民眾對警方的認可,也能教導民眾如何在面對犯罪能自我保護。攝影/王宥家

然而,媒體間激烈的競爭壓力,往往促使記者發現獨家後便見獵心喜,尚未求證便任意報導,最後導致個人或團體名譽及隱私上的傷害與衝擊,雖然一時取得大量點閱備受矚目,但對大眾而言,卻產生無形的恐懼。

社會新聞滿天飛 治安是否惡化?

社會新聞長期充斥媒體版面,槍擊、情殺、砍人等,各類刑事案件層出不窮,不少民眾紛紛對於社會治安感到擔憂,認為台灣的治安有惡化的傾向。

各家媒體的即時資訊充斥著刑案的相關新聞。畫面來源/三立新聞、TVBS、聯合報、東森新聞官網,製圖/王宥家

上班族劉先生說:「最近社會新聞感覺比以往還多,而且許多案件都滿駭人的,讓我有點擔心台灣的治安是不是越來越差了。」

「生活在台北二十幾年了,以往台北感覺比較安全,但現在好像也有越來越多案件是發生在台北,治安好像真的變差了。」大學生高同學表示。

面對民眾的疑問,實際查證警政署資料卻發現近五年來的刑事案件發生數其實逐年遞減,但為何會產生出治安惡化的假象呢?對此,田炎欣表示,這樣的現象源於社會案件的過度報導,一直以來吸引民眾觀看,雖說是收視率的保證,但媒體一窩蜂的報導,反而造成民眾不必要恐慌。

因此,媒體在報導社會新聞的同時,若能反思其社會中的責任,而非一昧追求流量,方能減少民眾的不安定感,也得以反轉治安惡化的形象。

近幾年台灣的刑案發生件數呈現減少的趨向。 資料來源/警政署、製圖/洪勝鴻

田炎欣更補充,比起新聞媒體,自媒體效應更可能是讓民眾擔心治安的主因之一。由於自媒體普及,如爆料公社等公開性社團,任何人都能上傳影片或資訊,但這些資訊往往都是尚未查證且以衝突、暴力居多,容易引發民眾對於社會安全的疑慮,此時,該如何有效地勸導就成為了警方與媒體共同努力的方向。

網路肉搜霸凌 是誰的責任?

以近期報導為例,民眾在居家隔離期間外出,造成社會恐慌,媒體在報導中意外透露隔離者的個人資料,網友便利用新聞內資訊肉搜出該名民眾,並將其張貼在網路流傳,導致其遭受網友的惡意攻擊。

大街上民眾的樣貌形形色色,無法辨認出個人資訊,但只要在網路留下痕跡,就會增加現實被陌生人認出的風險。攝影/王宥家

現今網路媒體發展迅速,許多資訊只要簡單透過鍵盤輸入,就能馬上呈現在眼前,但便捷的網路,也讓個資外流的風險增加,有些個人特色較為明顯的民眾,例如:刺青、染髮等,即便在新聞照片中沒有露出正臉,還是有可能被當事人身邊的親友認出。

網路科技的發達讓民眾只需要坐在電腦前就能搜索到他人個人資料。攝影/王宥家

對於媒體在報導中將隔離者資料公布,民眾陳先生表示,雖然他做錯事,但畢竟也是人,不應該受到這種對待;民眾楊小姐則認為,公布個資會危害到新聞當事人身旁的親人,但媒體可以適當公布部分資訊讓民眾警惕。

劉惠卿指出,個資外流的主要因素不是經由報導,而是來自各大社群網站上資訊的傳播,他也呼籲網友別擅自將他人的個資散布在網路,以免觸法。田炎欣也表示,對於那些個人特徵明顯的新聞當事人,媒體更要謹慎去保護,避免當事人被指認出,造成二次傷害。

拒絕網路肉搜霸凌是每個人的責任,不只網友要注意別將個人資料外洩,記者也要去反思,如何在報導新聞的同時,保護新聞當事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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