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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運動未成熟 經紀人生存不易

記者 王亭淇、謝旻蒨、陳妍潔/採訪報導

今年度中職選秀,味全龍首輪第一指名選進王維中,以五年三個月的複數年約與他簽約,換算台幣約為6106萬元,成為中職史上最大合約,幕後推手是其美國經紀公司Boras Corporation。反觀台灣目前運動經紀屬於剛起步階段,許多本土經紀公司在運動產業鏈中被排除在外。然而,若要發展出完整、成熟的運動產業,運動經紀人的存在必不可少。

市場人口限縮發展

教育部體育署於2017年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將第四條運動產業類別改為十三款,修訂將「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納入產業中。運動經紀扮演整體運動產業催化與創新的角色,根據行政院體委會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規劃委託研究報告(以下稱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研究報告)中顯示,廣義運動經紀涵蓋運動組織、賽會、營運等顧問活動;狹義運動經紀則包含運動員薪資談判、法律、職涯、代言與財務服務。

台灣從事職業運動的人口不如美國、中國等運動產業已發展成熟的國家擁有龐大的人口基數與悠久的歷史脈絡。運動視界編輯謝一謙認為,台灣現今運動市場處於供需失衡的狀態,欲投入產業的供應量遠大於需求量。整體規模不夠大,就沒有足夠的力量,促使運動產業鏈互相箝制、刺激,並進一步帶動產業成長。台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秘書長莊淑婷也提到,台灣運動職業化的程度還不夠,因此經紀需求比較低。

台灣目前運動經紀產業模式多與行銷、賽會管理結合,並無專設經紀。匯傑國際行銷總監蔡孟霖說:「台灣運動產業最大問題是沒有市場,導致不足以將專業項目各自獨立,經紀人必須同時身兼多項業務。 」蔡孟霖也表示,台灣民眾過往對籃球熱衷度不高,甚至連正式的職業聯盟都沒有,直到今年P. LEAGUE+成立,才為台灣籃壇帶來一線生機。

台灣籃球產業還有許多空間尚在探索與嘗試。攝影/謝旻蒨

制度規章待完善

運動經紀除了受大環境發展影響,目前在台灣籃球規章制度中經紀人形同虛設,蔡孟霖提及,台灣籃球產業目前經紀人無實名存在,因為經紀人與俱樂部立場不同,若經紀人存在俱樂部勢必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才能簽下目標球員,因此合約對俱樂部無益處。

此外,球隊隨時都可主動開除不符合戰力之球員,發生類似案件或是發生任何契約爭議,經紀人就必須出面磋商,蔡孟霖認為這對球團來說是個不友善的存在,因為會損失其利益。但為了球員的權益,經紀人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教授陳美燕透過書面回覆,全球運動經紀需求隨整體運動產業規模產值收益量的提升而增加。不同於籃球,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與聯盟、球團已研擬一套共同認證的「運動經紀資格審查制度」,同時也與經紀公司搭起溝通橋樑,共同建立提供球員保障的認證制度。

棒球為台灣職業運動發展最完整的項目。攝影/陳妍潔

P. LEAGUE+目前成立半年,相關經紀人制度也仍在調整中。蔡孟霖提到,一個職業化的運動聯盟經紀人的角色不可或缺,如此才能打造健康的職業運動環境,讓運動員、球團、經紀人三方互相協約達平衡。陳美燕也談到,若能建立運動經紀人的職能基準,未來相關產業的發展將更有前景。

不可或缺的重要推手

蔡孟霖是運動員出身,球員時期意識到沒有經紀人這個角色幫助他們,協助他們規劃生涯或做賽場外的溝通,他點出:「台灣的運動員一直以來都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讓自己的比賽環境或生活條件可以更好。」他認為,若是多了經紀人在旁輔助,運用其專業協助選手解決障礙,便能使他們無後顧之憂,專心投入比賽。謝一謙以媒體角度剖析,同樣認為經紀人的專業不可取代。

經紀人以替運動員做對的決定為首,協助他們在運動場上走更長遠的路。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研究報告亦顯示臺灣職業運動員大都傾向支持經紀人制度,球員期待經紀人能為他們爭取福利、規劃生涯、尋求贊助、保障權利,提供全方位照顧。經紀人除了讓球團認同選手的價值,更要讓球員知道自身價值,自己也要了解球員價值並將其最大化,這就是經紀人存在的意義。

許多企業找運動員代言的行銷約也屬於經紀範疇。攝影/王亭淇

經紀產業龍頭 分工細重合作

Boras Corporation的老闆Scott Boras為全世界最有力量的經紀人,被媒體封為吸血鬼經紀人,在棒球經紀史上不斷締造紀錄。Boras Corporation亞洲事務部──台灣區代表Tommy Tung不僅幫助王維中成為中職史上最大約,2012年時更是讓陳偉殷登上美職舞台,並見證史上華人最大合約的團隊成員,為人稱道的背後必有其值得效仿學習之處。

Tommy Tung(左一)為職棒好手陳偉殷的經紀人。照片提供/林子皓

美國龐大的運動市場為發展經紀產業基本條件,曾經駐美、有八年大聯盟轉播資歷的前體育主播林子皓,就曾自費到Boras Corporation創立的選手訓練中心採訪,看到專業訓練師在大投影幕上分析選手表現,並同時為球員量身訂做訓練菜單的畫面令他歎為觀止,他大嘆:「這就是大聯盟頂尖選手在非賽季時間願意長途跋涉到訓練中心的主因。」

林子皓(右一)在駐美期間與陳偉殷培養出友好關係。照片提供/林子皓

不僅如此,美國經紀公司有世界首屈一指的專屬運動心理醫師,提供選手心理層面的諮詢與照護,Tommy提及,球員們在場上表現除了依靠體能,在越高層級的比賽中,心理細微影響都可能造成運動表現失常。不只是菜鳥選手,簽下大合約的看板球星也會有疲勞、迷失方向的時候,這時心理醫生這個角色絕不能少。

Boras Corporation也組織戰情分析室運用科學化數據分析幫助輔以專家建議幫助球員改善球場表現,軟硬體設備都相當完善。Tommy認為,運動環境要相當成熟才足以發展出如此大規模的產業結構。

談到自己的工作時,Tommy坦言:「我們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發現別人看不到的價值,締造紀錄才能促使產業階層流動。」運動產業所包含的項目不計其數,彼此間關係卻密不可分。運動經紀人能在美國的運動產業鏈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團隊所具備的全方位能力、提供的全面專業服務,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擬定考核制度 發展獨特文化

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研究報告中指出,一名成功的運動經紀人須具備很高的業務素質和能力。許多運動組織和協會在舉行經紀資格考試前,會要求應試者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或需參加相關的培訓或研習課程,不過台灣法律目前並無法規規範運動經紀人證照考核標準。台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負責舉辦運動管理經理人證照考核相關業務,但其中並沒有包含經紀人。

Tommy分享,MLB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經紀人執照考試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重新申請,必須時刻充實自己。此外,獨立運動經紀人及運動經紀公司代表必須經過Major League Baseball Player Association(大聯盟球員協會)的認可,並在球員或是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下,才能代表球員與球團洽談各項權利義務。

其他國家的運動經紀人才培訓策略與計畫研擬也有不同的政策。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研究報告中論及,在比利時、法國等歐洲國家都有相關學位培養運動經紀人;中國大陸的運動經紀人才培訓則是由政府部門統籌規劃管理。蔡孟霖強調:「若台灣實行經紀人證照考試制度,將職業合法、實名化,運動產業將會有越多人願意投入,規模順勢擴大後,大環境自然好轉。」

在台灣運動媒體產業有著完整歷練以及駐外經驗的林子皓,從媒體角度建議台灣的經紀產業可以考慮向運動產業更為成熟的國家學習觀念,但並不是全盤複製引用,實際運用層面應該以台灣環境為優先考量,發展出一套融合台灣運動文化的模式。雖然台灣的運動產業還有許多空間尚在探索與嘗試,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運動場外有一群喜歡運動、熱愛運動,沒有球賽就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的體育人,夢想做為台灣運動員的後盾,為台灣運動產業打拼。

台灣運動經紀產業SWOT分析。 資料來源/運動經紀人證照制度研究報告、製圖/陳妍潔

 • P.LEAGUE+:由前職業籃球員陳建州推動在2020年中正式成立的臺灣男子職業籃球聯盟,由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臺北富邦勇士、桃園領航猿和新竹攻城獅四支球隊組成。首個賽季預計在12月中開打。

 • 運動經紀資格審查制度: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自2015 年球季起,主導並研擬一套共同認證的「運動經紀資格審查制度」,透過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專業法律、會計顧問團隊」以及「經紀服務球員名單」等篩選機制,持續擴充審核項目並提升控管標準,為球員找出值得託付的優良經紀公司。

 • Major League Baseball Player Association(大聯盟球員協會):原名美國職棒球員工會,成立於1953年,是目前美國最成功的工會組織。工會定期與球團進行集體勞資協議,協商內容包括基本薪資、退休金、球員肖像權、自由球員制度、禁藥檢驗、以及大聯盟球員可否參加IBAF 與 WBSC 的比賽等。

 • 運動經理人與經紀人:經理人是訂定組織目標並領導組織的決策者,簡言之就是在組織中實際負責任的主管階層人員。而經紀人可說是選手的代理人,扮演統籌的角色,以他為中心透過各種關係、人脈為選手在比賽、訓練或是生涯各方面尋找相關人士提供協助。

資料來源P.LEAGUE+TPBPA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台灣棒球維基館台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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