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醫學研究證實喝酒只有壞處沒有好處。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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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母湯擱再來 一天一杯就過量

記者 林冠吟、劉奕辛/採訪報導

「有緣無緣大家來作伙,燒酒喝一杯,呼乾啦!呼乾啦!」這首紅遍大街小巷的「流浪到淡水」,其中的歌詞點出了酒深刻地影響台灣文化。台灣人一年四季都離不開酒,台菜要加酒,婚喪喜慶更不可少,然而酒精所帶來的危害卻被長期忽視。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黃名琪呼籲民眾了解「酒精是有害的!」酒精除了造成個人健康危害,影響幅度更擴及整個社會層面。酒精是酒害問題最根本的「因」,造成許多健康與社會問題的「果」,只是台灣現今管制飲酒後果的酒駕法規已完備,但造成種種問題的酒精卻遲遲未受法律規限,酒害防制法草案自民國99年起送進立院,至今仍只是「草案」。

小心肝!小酌也不可 酒精濫用易致死

民國96年WHO就已將酒精轉換物「乙醛」列為一級致癌物,民國103年WHO發布《酒精與健康全球狀況報告》中顯示,民國101年全球有330萬人因酒精濫用而致死,遠超過其他疾病與暴力事件的死亡人數總和,平均每十秒就有一人因酒精而死。看似聳動的警語,讓人不免多少懷疑這份數據是否過於危言聳聽,但黃名琪表示,這份數據並沒有誇大,酒精所造成的傷害就是這麼多。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黃名琪醫師強調酒精危害甚嚴。攝影/劉奕辛

酒精進入人體,所造成的只有危害沒有益處,過去國人所認為的「小酌無傷大雅,反而有益身心健康」觀念在近期醫學期刊中被推翻,黃名琪說:「沒有小酌這回事,小酌是多小?只要喝酒就是有害。」

而過量飲酒則會提高罹癌風險,多項研究數據更顯示酒精會引起人體將近200種疾病與癌症,包含肝癌、肝硬化與慢性肝病,而肝癌在105年國人十大死因中,仍續居第二。其中又以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最為明顯,黃名琪表示,這些疾病都與酒精脫離不了干係。而《刺胳針公共衛生》(The Lancet Public Health)期刊最新研究指出酒精確實會增加罹患失智症的機率,酒精使用疾患(又稱酗酒)患者比一般人高出三倍風險罹患失智症。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內設立成癮治療門診。攝影/劉奕辛
「癮」響一輩子 戒酒比戒毒難

酗酒的界定範圍為二小時內喝進六個單位的酒精,成人一天所能攝取的酒精當中,男性為二個單位,女性則為一個單位,相當於女性一天只要喝超過一瓶啤酒就過量。而女性所能攝取的單位比男性少,則是因女性身體的每公斤含水量較男性少,導致女性往往比男性容易醉,因此也比男性更容易受到酒精的傷害,短時間上癮的機率也相較於男性來得高。飲酒所造成的危害除了對自己之外,更多的是對於他人的危害,最常見的危害莫過於暴力事件與酒駕。

一般人總認為酒駕者和酒癮脫離不了關係,但有趣的是酒駕者有三分之二沒有酒癮。黃名琪指出,有嚴重酒精成癮的患者多數在20至30歲便開始大量接觸酒精,30歲為最佳黃金治療期,但多數來求診的病患多為40至50歲,這時候早已是末期狀態,一旦戒酒就會出現戒斷症狀,嚴重者甚至會出現癲癇。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我的喝酒有多嚴重》、 製圖/林冠吟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我的喝酒有多嚴重》、 製圖/林冠吟、劉奕辛

黃名琪認為,「戒酒比戒毒還難!」「酒是戒不掉的!酒癮一旦染上,就跟近視一樣會伴隨終生,只能靠不喝酒來阻止成癮。」黃也指出,酒癮患者在治療三到六個月後是復發的高峰期,只能依靠後續不斷的治療來改善,酒癮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治療。而酒精要成癮也非一朝一夕就可成,需要五到十年來「培養」,而造成酒癮的原因亦非單一,而是多重,暫且撇除後天環境的影響,基因影響也是造成酒癮的原因之一。黃名琪說:「酒癮保守估計有五成來自基因遺傳,另一半則為後天因素。」

儘管WHO早已對酒精的危害提出警告,但台灣目前對於酒類的管制法規僅止於《菸酒管理法》,而該法管制的對象卻只有販售業者,定義何謂酒水、衛生安全與廣告等,對於酒害所造成的結果暫時仍無法可管。

酒害無法可管,但菸害卻有法可管,每年所課徵的健康捐更是提撥至研究菸害相關疾病與補助戒菸門診,目的為讓更多癮君子能願意進行戒菸療程。現階段台灣也有開設酒癮門診,但門診費用卻需全數自費,儘管多項研究數據皆顯示出酒精會引起人體將近200種疾病與癌症,包含其中因酒駕事故而造成的外傷,但因酒駕所造成的外傷與精神疾病等,卻全由健保支付。

因此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TADD)企劃部主任高淑真表示,希望政府能開徵酒品健康捐,讓菸酒害的醫療資源能夠更加平等。黃名琪也表示,支持開徵酒品健康捐,讓消費者在購買端就能夠認知到將要購買的商品帶有風險,以此提升民眾的覺察度。

酒害防制法延宕至今仍未有下文。資料來源/立法院、製圖/林冠吟
酒駕法律夠完善?! TADD:「該有的都有了!」

交通部長賀陳旦民國106年於立院報告表示,台灣取締酒駕已是全球最嚴,在懲罰、取締、司法裁處速度都已達極限。高淑真認為,台灣的酒駕法規尚為完善,「該有的都有了!」只是法律一向是提供給守法的人遵從的,仍有改進空間,建議以連坐法補足法規執行面的問題。

民國102年台大醫師曾御慈不幸遭酒駕者闖紅燈撞擊身亡,言論撻伐下促使《刑法》修法通過,將酒駕致死刑度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自新法實施統計至105年5月,法院對酒駕累犯判處刑度僅4.1個月。

究竟立法對酒駕是否達到嚇阻作用?警政署的事故統計資料自民國101年至107年的酒駕死亡率皆逐年下降,但卻未曾止息民眾對法規質疑的聲浪。去年賀陳旦宣稱台灣法規世界最嚴,引起輿論軒然大波,便可見其爭議。

各國酒駕法規比較。資料來源/綜合整理、製圖/劉奕辛

台灣酒測標準主要參照日本酒測標準,而單以刑責、罰金以及酒測標準來說,法規與國外相比並無特別輕微的狀況。台灣酒駕問題最需重視的是執行面,在目前制度面已完備的情況下,相關單位應加強取締、宣導觀念與落實執行才是根本之道。

酒駕實施連坐法 同車共責待三讀

106年3月時代力量黨團與TADD召開記者會,參照日本《道路交通法》,推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將「同車共責」的概念導入,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在臉書上對此表態支持,強調酒駕零容忍,期待將能遏止酒駕肇事。同年4月通過一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連坐條款,但法案擱置將近一年,至今仍待三讀通過法案。

立院一審通過之增修條例,除將酒駕罰鍰提高,更延長吊扣駕照年限。另外,針對五年內再犯者,每次加罰九萬元,且無罰鍰上限。最特別之處,莫過於將同車共責正式入法,酒駕同車共乘者,處一萬元罰鍰。

高淑真表示,推動同車共責是第一步,期待之後能將法案擴大推動至酒類提供者。只是連坐法一讀至今已將近一年,距三讀正式通過還有一大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