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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砍假七天有話說

記者 李芮昕、劉蕙瑀、徐沛姍、謝孟儒、劉品彣、戴若涵/聯合報導

「一例一休」這個當下熱門話題,與生活息息相關。影響範圍大到整個台灣,小至我們所居住的文山、新店,不論是公司高層還是基層員工都被這個政策牽動著。在這複雜的工作環境中,唯有做到勞資二方雙贏並且根據不同產業結構的特點進行彈性調整,才能使其發揮最大之效益。

便利商店員工正在幫客人熱便當。攝影/謝孟儒
便利商店員工正在幫客人熱便當。攝影/謝孟儒

行政院於今年6月拍板通過《勞動基準法》中有關「一例一休」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發外界爭議。經過政府協商修正之後,「一例一休」政策於 10 月初正式頒佈並實行。

據台灣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4 年勞工平均年工時比較表顯示,2014 年台灣勞工平均年工時 2141 小時,遠遠超出了 OECD 國家平均年工時 1770 小時,相當於台灣的勞工比其他 OECD 國家的勞工每年平均多工作約 46 天。於是 2015 年初勞動部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法定工時雙週 84 小時變每週 40 小時」,就此拉開了「一例一休」的序幕。民進黨承諾 2016 年新政府上任後,將維持全國一致性,落實週休二日,但因資方的抗議,以及國民黨部分黨員的帶頭反對,經協商後,在不恢復七日國定假日下,每一個雙週減去的四個小時轉為週休二日,但因考量勞工團體、低薪勞工還未完全接受二例假日,所以勞委會誕生一個新方法,即「一例一休」。

三種週休二日對比圖。製作/李芮昕
三種週休二日對比圖。製作/李芮昕

勞資雙方共同思考 雙贏才是關鍵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提到,想要勞資雙方都開心,首先修法要做到雙贏的局面,不偏向任何一方。但面對複雜的勞資關係,該如何衡量才能達到「雙贏」,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指出,「一例一休」不是勞動政策單一面向的問題,應從社會、經濟、勞動三個層面一同思考決策。

陳政亮表示,「一例一休」的「休」指的是休息日而不是休假,此休息日資方是可以要求勞方來上班,事實上並未達到減少工時的效果。反而為配合「一例一休」將廢除原定十九天國定假日中的七天,此舉造成勞工團體極大的反彈。政府隨後提出將增加勞工的特別休假,但並未放入此次「一例一休」的修法內容,僅是口頭承諾。勞工團體希望政府先全面提出適合配套「一例一休」衍生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勞資政三方再逐一討論,選擇最恰當的政策。

為了達到「一例一休」真正的目的,陳政亮建議運用限制加班及增加休假二大政策,有效落實降低年工時的目標。其中,可以透過修改勞基法的規範,降低加班的上限時數,例如將原本一個月加班不得超過 46 小時,修改為不得超過 30 小時;或可以藉由提高加班費的計算基準,藉此限制加班,降低工時。另外也可運用增加國定假日及員工特別休假的方法來增加休假時間。

最後,陳政亮指出,台灣現今處於低薪過勞、高工時的經濟制度環境,連帶造成生育率下降、老年人口上升等問題,皆間接影響教育與社會安全,對社會結構與政策造成影響。因此社會、經濟、勞動彼此互相牽制,政府必須同時考量此三個層面的問題,做出的政策決定才趨於完整。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應從社會、經濟、勞動三面向思考決策。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應從社會、經濟、勞動三面向思考決策。攝影/徐沛姍

文山新店大不同 產業類型是關鍵

文山區最主要的產業為服務業和營造業,新店區最主要的產業卻為高科技產業。面對產業類型不同,台灣四零四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張益瑞表示,目前他們完全沒有受到「一例一休」的影響,他們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實行軍公教的休假體制,採用週休二日並且擁有 19 天的國定假日,但如果落實砍除七天國定假日,對他們反而造成傷害。文山區某汪姓餐飲業人員表示,「一例一休」並不能讓他們有週休二日,該加班的時候還是要加班,而且老闆並不想多雇用員工來縮短工時。

針對這一現象,世新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王怡修認為,產業類型不同,所以排班的方式不同,有些服務業目前還是一週上六天班週休一日,其實理論上來講政府修法應該是對大家都有好處,但是卻有人因此受到傷害,這是很奇怪的,主要是因為勞工的議價能力太過薄弱無法維權,並且十幾年來放假制度沒有得到合理規畫,才會造成有些企業主鑽法律漏洞,沒有真正做到週休二日。服務行業像是餐飲業,週六、日依舊需要工作,甚至需要 24 小時服務大家的便利店,勞動力需求量更大;而高科技產業達到營業額即可,因此不需要那麼多工時來工作,員工的福利待遇較好。

但因服務業的特殊性而造成勞工過勞的問題,也應得到相應的改善,王怡修認為,政府應該加大勞動檢查的力度,遊說企業主雇用更多的勞動力,排班時縮短每一位勞工的工時數,真正做到讓大家一週能有二天休息的時間。李慶元則表示,勞基法應該針對不同的產業類型對法律內容做不同的彈性調整,讓一些試圖想要避開法規的企業主沒有辦法得逞。

世新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王怡修。攝影/李芮昕
世新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王怡修表示,產業類型不同其影響也會隨之不同。攝影/李芮昕

全面實行一例一休 議員有話說

李慶元支持政府目前的政策,他認為,調整休假應階段性進行,可以逐漸讓國內勞工、產業界漸進式的適應,但做到像歐美國家包含紐西蘭、澳洲勞工,禁止加班,以目前台灣現況來說,無法做到。台灣需向較先進國家學習,思考為何先進國家工時相較台灣短,但國民所得卻高於台灣,其可支撐整個薪資結構、經濟成長,這是台灣需要檢討之處。同時,李慶元也表示,產業界不可再利用勞工加班的方式,減低人力成本。

若是政府採「一例一休」政策,雖減少七天國定假日,但勞工實際上卻可以多休 27 天。但就資方而言,這 20 多天無法增加產能,但若是要勞工加班,也需負擔必須給予勞工的加班費。企業主面對台灣近幾年來經濟低迷,健保制度改變後又需增加人力成本,若再加上一例一休減少的勞動力,其效益大大降低。

面對產業類型的差異性,李慶元認為,勞基法中應該針對不同的產業進行不同的彈性調整。例如:遠洋漁業,由於其產業的特殊性是不可能做到一例一休要求的規則,在勞基法中對他們可否修改成結束工作後補齊每週應給予他們的兩天假。或是服務業中的餐飲業是否可以順應高峰時段來進行工時的調整,緩解工時過長問題。

另外,李慶元認為產業界遲早需要面對二例,希望政府能夠向產業界預告,未來到達何種條件之下,將會推出二例。而二例會讓產業界評估是否多聘請人力,以省下更多的加班費。李慶元也提到,希望勞基法針對不同行業,要建立彈性規範,以符合實際效益。目前這個議題牽涉範圍廣,包含整個產業結構、經濟成長等等問題。故政府應漸進式改變整個大環境,讓勞工獲得充分休假。

新北市議員金中玉表示自己原是勞工階級,相當贊成一例一休制度的推動,他認為一例一休是給予勞工權益的保障,減少勞工的休假時數,就必須給予勞工加班費,這是合情合理的。一例一休會使資方的人力成本增加,而金中玉認為面對此影響,資方應改變生產方法來因應。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攝影/李芮昕
李慶元認為,「一例一休」只是一個過度,未來將逐步走向「兩例」。攝影/李芮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