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立委選舉 定十二月十一日投票 – 1807期 2016-10-28 世新 小世界 1185 Views 第二戶政事務所公告,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十二月十一日投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五條規定,「今年九月二十七日選舉公告發布後,由不同選舉區遷入者,兩地均無選舉投票權。」 分享此文: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