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讓小說與電影發生關係–電影 文學大不同 馬國光解讀其中差異 – 1767期

電影與文學,兩個表現方式截然不同的藝術,卻經常在合作之後燃起令人激賞的火花,究竟它們的魅力何在?又有何差異之處呢?世新大學口傳系講師的馬國光表示,第一、兩者所表現的符號不同─電影訴諸畫面、音樂、剪接等;小說則訴諸想像。第二、投資、宣傳、市場效應上的不同─電影投入的資金是巨大的,且構成商業市場的慣性,若不合觀眾的胃口,就算是部好電影,也鮮少人會去欣賞;文學作品較不受宣傳上的限制,經得起時間考驗。第三、欣賞態度上的不同─文學作品的欣賞者所需要的個人訓練較一般電影觀眾高,人們相信看得到畫面、聽得到聲音就是會欣賞電影;相反的,沒有人會認為認識字就會欣賞文學。第四、參與空間不同─電影觀眾接受的是導演替他建構好的完成品,觀眾所能參與的創作空間、啟發有限;文學則用抽象的語言符號模擬具象世界,高明的讀者能體會的甚至會超過作者,這是兩者之間很重要的差距。第五、影響層面不同電影在完成時其價值已自足自備,但文學作品則需經過若干世代不斷的試驗,其價值才會日漸顯現,也可以永世不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