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百福里滅火器過期 至今未更新 – 1856期

三民路上公寓大門口皆有放置滅火器,表面看來相當注重防災工作,仔細一瞧,才發現百福里滅火器,有效期限已經過了兩年,至今仍未更新。
百福里里長陳正忠說,當時滅火器有效期限是到九十三年時,他就請人更換滅火器罐內的藥。但因里上設施、配備還有滅火器的經費必須向新店市公所申請。滅火器每兩年至三年更換一次,為節省經費,他採取換藥與全部更新兩種方式輪替作業。
三民路上的小吃店老闆表示,看到門口有滅火器就會覺得很安心,平常不會特別注意滅火器上標示的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居民王小姐說,她記得現在的滅火器更換不到兩年,既然知道有這樣的問題,以後會更注意。
今年經費補助申請只到一月,原因是新舊任市長忙著交接,三月一日剛上任的新店市長王美月與工作團隊還在熟悉周遭環境,許多申請公文都被延後批閱。
陳正忠轉而向市民代表及縣議員請求協助,由於今年的滅火器應該是換全新的一批,新店市公所告知陳正忠,最慢會在三月底全面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