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瓦斯退費問題多 手續繁雜速度慢 – 1859期

經濟部能源局三月邀請行政院消保會、公用瓦斯事業協會及瓦斯公司共同會商瓦斯表保證金退費問題,決定簡化退款方式。欣欣天然氣公司也給予新店地區民眾多段退費時間以及通訊退費,方便民眾。
經濟部年初實施天然氣收費新制,取消天然氣基本度制度,改成基本費制度,天然氣業者也將退還不等的瓦斯表保證金,卻因為退費作業不良,造成許多民眾無法取得退還的保證金。
經濟部能源局要求辦理退費的民眾在過程中,原任屋主須出示瓦斯保證金繳費收據,非原任屋主則須出示瓦斯權利讓渡或委託書,但因為這幾份文件並不是房屋買賣的重點,屋主在交屋時常常會忘了附上文件,買家也不會注意到此事,造成購買二手或多手屋的民眾無法退費。
雖然民眾抱怨連連,負責新店所有天然氣的欣欣公司表示,瓦斯表是瓦斯公司的資產,瓦斯表保證金也就是表押金,若將瓦斯公司比喻成房東,瓦斯使用者是房客,保證金則是租這房子的押金,今天第一任房客交了押金然後轉租給第二任房客,難道房東能將押金直接交給第二任房客嗎?若要退還保證金,就必須以原繳款人為主,不然將會問題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