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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變電所爆炸 惹民怨退還回饋金 要求大豐 七張變電所撤離 – 1860期

日前,新店大豐變電所發生爆炸,造成台電員工及路人灼傷,有毒氣體六氟化硫的外洩,引起附近居民不滿。事後台電的消極處理態度,使民怨更盛。另外,七張變電所即將完工,附近居民甚是擔憂。
六日上午,台電於變電所門口舉行公聽會,始終未和民眾達成共識,引來更多不滿。十四日上午,市長王美月與相關人員,召開「台電變電所公共安全疑慮暨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問題」協調會。
立委羅明才服務處主任朱正強砲火十足,強烈要求台電立即停止大豐變電所運作,及七張變電所的施工,還與各界達成協議,將總數五百四十萬回饋金,全數退還台電,以示抗議。
市長王美月提到,變電所事故至今,每天都有接不完的抱怨電話,很多民眾表示,變電所一日不停止運作,一日便不得好眠。更有民眾因變電所事故,而罹患憂鬱症。王美月痛批,台電為了己身利益,不顧民間疾苦。
台北縣議員金中玉則表示,事故當日所釋放出的有毒氣體,讓民眾產生不舒服的症狀,還說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強烈要求台電為附近居民進行健康檢查,但台電表示,健檢不在回饋市民的範圍,如此處理態度,讓現場一片嘩然。
寶福里里長林時文說,當初七張變電所預定地的取得,實在令人懷疑其中利益。當時預定蓋變電所的土地有兩塊,為何台電選擇一坪三十七萬的土地,而不選一坪二十六萬的土地,其質疑是否有利益勾結。他還建議,將七張變電所遷至新店第一公墓用地,減低危害的發生。
江陵里里長劉木清則說,兩處變電所座落於人口密度高的住宅區,其高壓電及電磁波,危及附近居民的安全及健康,應移至人煙較稀少的地區,大豐移至十四張地區北側,七張移至第一公墓地區,這樣才會降低民眾的憂慮。
最後,王美月提出,大豐變電所提供的電量,大部分非新店市民所使用,台電應立即停止變電所運作,藉助他處先供電,並進行遷移計畫,針對市公所提出變電所可能發生之災變,提出完善防災應變計畫。
朱正強則要求台電提出大豐變電所事故檢討報告,及七張變電所用地取得、施工報告等資料。此外,台電若不立即停止大豐變電所運作,及七張變電所的施工,將集結民眾進行激烈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