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文山區監視器 無統一管控單位衍生經費短缺 申請手續繁雜及侵犯隱私等問題 – 1850期

監視器的設置,對治安維護確實有助益,但目前文山區各鄰里設立的監視器,卻沒有統一的經費來源與管制機構。有些鄰里雖與警局合作,但監視器所衍生的問題,例如經費來源或隱私侵犯,卻成為維護治安要付出的代價。內政部七年前推動「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積極編列預算架設監視器,之後推動「天羅地網」計畫,補助各鄰里架設監視系統經費,啟動各地架設監視器系統的機制。廣設監視器的構想,原本是希望彌補警力不足,在重點路口架設,各社區也自行設立「鄰里監視器」。九十三年四月監視系統設置管理暫行辦法,沿用至今,過程手續繁雜,也未解決各里經費問題。政府礙於財政困難,造成大多數縣市架設監視器經費來源不一,中央、縣府、公所,乃至於守望相助隊、民間社團,都可能成為提供監視器單位。萬美里里長尤盛田表示,監視系統的支出龐大,而且萬美里多為山區,打雷時因為磁波干擾以及系統彼此相連,使監視器一壞就是好幾台,造成維修上的負擔。目前經費由里辦吸收,但他認為應該做通盤的考量,與交通部或警局合作,增加經費來源。在現行辦法方面,申請監視系統時,應提供申請書,內容包含監視器數量、監控機房、監視器位置及所有連接線路之平面圖、配置圖說等,並於主管機關辦理會勘調查後提出設置處所之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權同意書。主管機關包括工務局、民政局、交通局、區公所及相關機關共同會勘調查。萬美里的監視畫面,統一由地方派出所管轄,由於監視畫面沒有明確規範,造成各地監視系統各自為政,有些鄰里是由守望相助隊管理,有的則將管理權責交給里鄰長,總機就在里辦公處或里長家,監視器的管理成為另一個值得思考的面向,尤其是否因過度設置,而侵犯居民隱私,也成為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