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敬老愛心悠遊卡 可至區公所辦理凡年滿六十五歲 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皆可提出申請 – 1833期

台北市社會局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捷運、公車之悠遊卡優待,民眾可至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文山區公所民政課顏永芳說,敬老卡的申請者,需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愛心卡則必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才可提出申請。而一、二卡的區分是以民眾設籍台北市,有無滿一年為標準,超過一年者申請一卡,未超過者則申請二卡。申請敬老卡者,需準備身分證正本、印章、三個月內兩吋彩色照片三張;愛心卡除需具備上述資料外,還得帶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愛心陪伴卡,則在身心障礙者申請時勾選即可,但只限一張。顏永芳提醒民眾,敬老卡及愛心卡均需每六個月辦理一次展期,確認持卡人基本資料及使用狀況,使用期限才能再延長六個月。超過半年期效的悠遊卡,才需要回到區公所作展期手續。尚未超過半年的民眾,在平時即可到區公所、各捷運站、便利商店的展期機器做檢核。民眾若有疑問,可電洽:29365522轉247民政課顏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