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教學評鑑表 學校考核教師依據有些老師上課態度不認真 影響學生權益 經反映後已遭撤換 – 1835期

某系的外聘教師日前因教學方式與態度引發學生不滿,據學生指出,該名教師上課時常遲到、臨時無故缺課,經由學生反映後,該系立即決定撤換這名教師。由於現已接近期末尾聲,此舉亦攸關學生成績權益,於是引起爭議。教務長賴鼎銘表示,若同學對教師有任何意見,應於期末的教師教學評鑑表上反映,尤其是最後的開放式問答部分,同學更可寫下具體意見來表達,這是最正式的途徑。因此同學千萬不要忽視自己的權利,一定要確實填寫教學評鑑表。新聞系系主任鍾起惠表示,學生對於老師教學態度不認真或經常無故缺課等狀況,在發現異樣時,應迅速透過班代將詳細情形報告系上,可在最快速時間內處理兩方問題,以保護學生受教權益。當然為追求教學卓越,教學評鑑表務必請同學認真填寫,也不希望同學有過分攻擊字眼出現。針對此事件,編採四甲葉書宏認為,學生的態度才是主因。該名教師之所以遭到撤換,是與學生溝通不良。他認為,該系處理方式是以維護學生的權益為出發點,但決策上過於倉促,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徵詢大多數同學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