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市公所明年度編列十三億經費市代希望經費能省則省 多用在地方建設上 – 1847期

新店市明年度總預算已審核完畢,市公所編列約十三億五千萬的預算經費。市代陳儀君認為,預算能省則省,最好把不必要的支出省下,用
在更需要的建設上。新店市明年的經費預算約十三億五千萬,而歲入約為十二億,比預算少了一億五千多萬,所以市公所預計從以前剩
下來的經費,移用九千萬來彌補不足的部分,稱為「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主計室主任黃荷婷表示,預算已比往年少了兩成,至於新店市
每年的結餘經費,則當作存款一般留著,可供來年使用。陳儀君對預算有些懷疑,她認為有些花費不必編在預算內。她舉例說,明年的
出差旅費編了一百二十多萬,有些是巡視新店市轄內的地區,或到台北縣政府開會,可以使用各課室的公務車,不需要特別編預算。而山坡地
查巡員本身領有薪水,也不應該再另外編查巡工作差旅費。黃荷婷解釋,出差旅費是依照行政院頒布的「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依
距離來判定出差旅費多寡,有固定的標準及依據,而地方政府的經費不比中央多,且規定更為嚴格,所以不會浮報預算。此外,一定要有出差
事實,並交由主管核定是否需要編列出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