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太歲頭上動土警局前隨意放置廢棄機車 民眾檢舉 – 1871期

台北市地狹人稠,民眾多以機車代步,在長期使用下,機車的折舊及損耗量非常大,有許多民眾因嫌多事,隨意將報廢的機車棄放於路邊人行道,造成許多問題。
羅斯福路五段上的萬隆派出所門口,停放了數台報廢機車,機車停放位置也位在武功國小門口的公車站牌下。機車老舊,車殼也脫落,塑膠殼容易刮傷路人,公車站牌平時就有很多人搭乘公車,加上武功國小的上下課時間,原本不大的人行道更顯擁擠,報廢機車的危險性就更加嚴重。
萬隆派出所值班警員表示,羅斯福路與興隆路以北的人行道,除了警用停車格外,其餘的都不能停放機車,平常警局有大大小小的公事,很難會注意到自家門口前的違規。收到民眾的檢舉,值班警員才告知局內警員調查狀況,然而報廢機車外觀大多都已損毀,車牌也已不在,調查工作的難度則更加困難。
位於武功國小大門前的公車站牌,平時就聚集不少人潮,國小學生對自我安全保護的觀念尚未成熟,常因好奇去接近報廢車,導致受到刮傷。
派出所曾告知民眾,在路邊停放機車不要超過三個月以上,這樣不只造成他人不便,最終也將造成自己不便。至於拖吊程序,一般警局或派出所處理報廢機車,會先以公告方式貼於車上,告知車主前來領車,若車主仍置之不理,派出所就通知環保局。
員警最後指出,處理自家附近具危險性報廢機車的方式,可先到派出所告知,警局再通知環保局處理。民眾如要自行報廢機車,亦可直接向環保局聯絡,不可自行停放路邊,造成行人的危險及交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