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別放棄受教育的權利﹗中輟生重返校園 父母失職將受罰 – 1737期

文山區公所為改善未就學學生,在外遊蕩易衍生社會問題,將於近日起,對國中、國小學生展開宣導,並輔導中輟生返回校園,接受義務教育的措施。區公所承辦人王美玲指出,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凡是應該入學而未入學之適齡國民,各級學校都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若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者,應報請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協助解決問題。關於強迫入學委員會的功能及工作辦法,王美玲表示,在政策上主要分為三種,其中因學校課業壓力過大而翹課等學業因素者,歸各級學校管理;因個人行為偏差、加入幫派而翹家輟學者,則由少輔會等團體協助最後,關於父母缺乏監督,使得子女無法就學的情形,才是強迫入學委員會的職責所在。王美玲表示,委員會若發現父母有此失職情形,首先會寄發勸告書,再請里長、里幹事通知父母並給予警告,若再不改善將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日一百銀元罰鍰並限期入學,處罰至入學為止她希望學校能配合區公所宣導中輟生返校就讀的措施,在學校早上朝會時間,讓學生知道國民教育不只是權利,更是義務,也要讓父母正視中輟生的問題,並清楚有罰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