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傳院定辦法 鼓勵老師創作 – 1857期

新聞傳播學院為鼓勵教師從事專業領域的研究與創作,提升校園整體競爭力及作品發表量,訂定教師發表學術論文創作獎勵辦法。
凡於傳播學院任教達一年以上的專任教師,其論文、作品符合評定資格者,每人每學年最多以兩篇為上限,同一篇作品不得重複申請。論文與作品為公開出版,具有ISSN 與ISBN號碼,和公開展演相關證明。
申請獎勵學術作品須為申請者原著,或申請者是經其他共同作者推舉為該論文作品的主要貢獻者,論文作品於距申請時間兩年內,以世新大學名義完成發表。
以學術論文具國際標準,屬於SCI、SSCI、EI或TSSCI期刊為原則,非上述範圍內具匿名審查制度期刊及國際性出版社出版學術著作或論文集文章,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亦可,論文獎額為二萬元。
學術論文屬國科會評鑑優良期刊、屬專業學術學會所出版且具審查制度的學術刊物、列為國科會觀察名單或被收錄於各學科學門資料庫中之期刊,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論文獎額為一萬元。
非上述範圍內具匿名審查制度的期刊或論文集,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論文獎額則為五千元。
得到國際競賽展獎項者或經國家級美術館典藏之非論文作品,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作品獎額二萬元。
得到全國性競賽展獎項或經文化中心典藏作品,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作品獎額一萬元。
經審查後公開作品展覽者或非上述範圍內經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者,作品獎額五千元。
申請獎勵於每年三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