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修車廠占用機車道 騎士與車爭道 – 1888期

復興路與中正路交叉路口上秀朗橋往中和方向,有汽車修理業者,將待修車輛停到機車專用的機慢車道上,造成機車騎士違規改走寫有「禁行機車」的車道,導致與汽車搶道的危險情形。
秀朗橋是新店重要的聯外要道,在非交通尖峰時段,亦有相當多的車輛行經此路段到中和市區。如今有修車廠不當占用車道,將車輛停到機車車道上,使得通往中和方向的車道,由原本的三線道,縮減為兩線道,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江陵派出所員警表示,道路上原本就不允許停放車輛,一旦有此情形發生,會立刻開單取締。員警還表示,即使是因為修理業者將汽車停在機慢車道,導致機車必須改走汽車專用道,警方仍然會開立罰單給機車騎士,因為這確實是屬於違法之情事。
該員警提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者,在道路上停放待銷售或修理的車輛,依情形處罰鍰兩千四百元到四千八百元不等;明顯妨礙他車通行的汽車停車者,處罰鍰九百元至一千兩百元。因此車主最好事先與業者溝通好停車事宜,以免車還未修好,就先吃了一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