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二一退學偏多 法律系否認一試定終身 – 1734期

日前有媒體報導,世新法律系有「一試定終身」的制度,法律系系主任李復甸說,系上的考試或考查辦法,和其他系完全一樣,並沒有特別嚴苛。法律系四年級郭姓同學表示,法律系是比較嚴謹的科系,被二一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本身愛玩,不念書,二是可能有的科目只有一次期末考,但還是有其他分數比例,像上台口頭報告、書面報告、上課表現等非考試的成績評量。即便真的只有一次期末考,也只是一科,占幾個學分而已,不會影響到二分之一的學分,被二一的同學本身還有其他科目被當,非外傳的法律系有「一試定終身」的制度郭姓同學說,同學本身該自我檢討的是學習態度,而不是一味地怪罪老師。李復甸說,法律系被二一的同學不在少數,校方雖希望日常考查的部分能增加,但有些學科實際情況不允許增加日常考查部分。李復甸說,這方面尊重各任課老師對課程的安排、規畫。有些同學希望除了二一制度外,能有其他補救機會,李復甸表示,他不反對有補考制度,而且也建議可以在期末考之前,再有一次加退選的機會,讓同學自己評估學習狀況,再作考量。就他所知,目前東吳大學有這樣的機制。李復甸說,憑良心講,世新學生很不用功,就他普遍觀察,求知慾不夠,學生被很多外務纏身,例如同學常會因為要打工,而不來上課,這是本末倒置的學習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