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員警有練過 一眼辨出毒蟲男 – 2175期

曾於今年3月在新店犯下機車竊盜與永和搶奪案的曾姓男子,日前於新店新生街附近走動時,遭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一眼認出,隨後警員王俊傑跑百米追捕逃逸的曾姓男子,將其逮捕。

曾姓男子於3月間在新店犯下竊盜案,以及在永和犯下搶奪案遭警方逮捕送辦,但最後都獲交保;日前他出現在新店街頭,當時施富國和碧潭派出所警員王俊傑正在驅離違規停車車輛,警方欲上前盤查曾姓男子時,他竟立刻拔腿逃跑,警方兵分兩路,分別由徒步與騎車自後追捕,追至北新路一段271巷時將其壓制,並發現曾姓男子來不及丟入排水口的毒品,查獲海洛因及注射針筒二支。

  施富國表示,警方須依法律的規範追捕,執法不能過當,否則便違反比例原則,但嫌疑人想要脫逃的意念遠大於警方抓捕的意念,因此當下並沒有多餘思考的時間,第一時間就是展開追捕行動。

附近住戶陳姓民眾表示,自己是聽鄰居講述得知這件事,對於警察奮勇追到毒蟲大表讚賞,她說:「警察是有練過的啦!」

施富國談到,平時員警會看一些國外警方進行盤查的影片,藉由影片學習危機處理與應變的能力,也會與其他員警交流警察執勤安全的相關知識,此外警方對於犯罪嫌疑人的辨識要有敏銳的觀察力,以他自己為例,基本上能夠記得曾被所屬派出所抓獲的嫌犯,因此在進行盤查時較得心應手;而在盤查方面,法律有規範警方不能無故進行盤查,需要有明確的客觀事實,而曾姓男子因涉嫌竊盜及搶奪案,並看見警方立即逃逸,因此員警依照客觀事實進行追捕。曾男向警方表示,這些毒品是自己使用的,並無販賣及轉讓給其他人使用,警訊後,將曾姓男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