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里的經費用去哪兒了? – 2156期

經費花在社區活動與建設

各區公所會計室負責對各里每年提出的經費運用計畫進行審查,文山區公所民政課課長左忠文說,文山區公所負責整個文山區各里的經費核銷,包括:萬和、老泉、指南、博嘉、興昌、試院等43個里。

至今年各里需要核銷的經費包括:補助里鄰建設經費、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費、睦鄰互助聯誼活動補助費以及各項回饋。補助鄰里建設經費由民國92年的每年20萬元,改為現在的每年30萬;里鄰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費,則需依實際需要提出申請核發,每里每月最多補助3萬元;睦鄰互助聯誼活動補助費為每年6萬元;而回饋經費包括,垃圾焚化爐回饋經費、垃圾掩埋回饋經費、資源回收獎勵金、污水處理廠回饋經費、機場回饋經費、花卉批發市場回饋經費、魚類批發市場回饋經費等,這些回饋經費都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核發給相關的里,各里發給的經費不同,若該里沒有相關貢獻,則不會有回饋經費補助。

左忠文表示,補助里鄰建設經費是政府對各里的固定補助,所以每年30萬元是區公所每年的預算,在每年年底將之列入明年的預算內,並交由台北市議會審核。

而各里每年經費的使用,一定要先要提出計畫,左忠文表示,計畫必須經過里鄰長會議的通過,才能被送到區公所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使用經費,經費使用之後還要拿相關證明,送到區公所會計室做檢具核銷。左忠文說,若是用經費去消費,最後要附上發票做核銷,如果是應用於施工方面,則是要拍施工前、施工中以及完工後的照片,作為核銷憑證。例如換飲水機的濾芯,更換前後都要拍照,還需附上相關檢驗證明以及發票。

一般來說,只要經過里鄰會議和區公所相關單位通過的計畫,且不違反善良風俗,在核銷時有足夠的憑證,區公所會計室都會予以核銷,但如果單次計畫申請款項超過10萬元則要申請招標。左忠文說明,每個里在年底前都須拿相關憑證到區公所進行核銷,如果核銷不通過,則要繳回經費;如果有剩餘經費,也會要求相關里繳回。

左忠文表示,在里使用經費的過程中,會有區公所各科室的主管進行監督,例如里如果要辦活動,會有區公所的主任去現場觀察、監督。左忠文說,所有的經費都是在提出計畫並且通過審核之後,才會給里使用,提及是否有緊急的情況會需要先出錢再補相關計畫及單據證明的情況時,他表示,這樣的情況都是政府公部門直接提供經費並且直接幫里民完成相關建設,像颱風來時,搶修公共設施的經費,政府會另外提供給相關里。

補助經費定期公告

文山區興邦里,於上月26日舉辦台北市政府守望相助隊示範觀摩會,市長柯文哲也親臨活動現場。近期熱議的北市明年度重陽禮金預算刪減問題,突顯里經費運用的重要性。

以興邦里各預算項目為例,在文山區因為有木柵焚化廠,因此,各里可依據市府規定範圍拿到回饋金,別區則可能有機場噪音補助金、污水處理回饋金等不同補助,各里經費不一。在經費部分另可區分為經常門和資本門,經常門經費用來舉辦活動,而資本門經費則是用在里內工程運用或是設備添購等。

里內部經費的編列,在每年年初會召開里鄰工作會報,參與的里鄰長可以針對未來一年的經費預算做編列分配。以重陽禮金來說,因為柯文哲在明年度開始的排富政策,在經費的運用上便會受到影響,但興邦里里長張朝雄認為,重陽禮金為對年長者的尊重,盼能透過年初的里鄰工作會報討論,能夠對社區的長者表示心意。

興邦里里民黃宇馨表示,對於興邦里的活動並沒有看見太多的宣傳,另外對於經費運用也不太清楚細項以及公佈的地點。服務里民是里長的責任,透過里民的檢視,共同監督里內經費的運用,便能達到職務監督的里民義務。里辦公室在每年經費運用上,各里有6萬元的睦鄰經費,盼能透過活動達到增進感情的目的。張朝雄表示,各里經費的補助不同,運用的需求也不同,因此沒辦法做比較。但在經費的運用上,都以社區的進步為出發點。

張朝雄說,透過里民活動的參與,便能知道並監督經費運用在哪些地方,如伴手禮、車費等,對於經費支出的細項也能至里辦公室做查詢,也都會定期公布於公佈欄與區公所網站上。

每里經費逾百萬 里民應監督

綜合所有的撥款,每一個里每一年大約可以獲得100餘萬元的經費撥款,但是這筆龐大的經費究竟如何運用、有沒有發揮最大的效用,讓整個里獲得最好的提升,以及讓里民們獲得最大的福利,里長對於經費的運用就十分重要。很多里民其實不知道,身為里的一份子,我們都有權益參與經費的運用的過程,這是我們的自身權益。

世新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陳澤美表示,在資訊發達的今天,鄰里之間的關係卻反其道而行,變得更加冷漠,我們或許並不知道每個里每年都有這一筆龐大的資金,不知道這一筆龐大的資金究竟是否得到合理的運用。政府部門也常因人手不足而缺乏對里的撥款進行有效監督,因此,縱使政府每年不減撥款,但是里內的環境並沒有得到顯著的改善,更是有許多里從來就不曾交代經費的運用。

陳澤美表示,造成這樣的問題,是雙方的責任,除了因為部分的里長沒有處理好這方面的工作,有些里即使有長期在里內的公告欄張貼或者在網路上張貼明細,里民卻也不曾留意和關心;而在網路上公告的經費運用明細不清不楚,只是簡單的列出小型工程、美化工程及社區活動等,根本無法有效顯示出里內經費的應用。

她也說明,在經費制度當中也有一定的漏洞,例如1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需要經過招標就可以進行,導致有許多的工程長期由某些公司承包負責,再加上里長的職務沒有任期上的限制,更有可能導致經費不明的問題加劇。

針對這樣已經存在多年的問題,陳澤美認為應該多管齊下,通過政府的管制、媒體的有效傳播以及教育等多方面一起進行,才有機會獲得改善。里民在選里長時,也應該多了解里長的工作內容以及理念。雖然通過教育的方式需要多年的時間才能逐漸看見成效,舉辦講座等活動也必須仰賴里民的自主參與,但她仍然以積極正面的態度表示,無論如何只要能夠開始進行這類教育,情況就有能夠改善希望。最後,陳澤美也強調居民從自己身邊的社區開始做起就是一種最好的公共參與。